吉林省教育厅文件
吉教基一〔2017〕2号
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吉林省基础教育
教学研究课题的通知
各市(州)、长白山管委会、梅河口市、公主岭市教育局、教育学院(教研室),各县(市、区)教育局、教师进修学校(教研室),各中、省直中小学校,有关高师院校:
为深入贯彻落实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(2010-2020年)》和《吉林省教育事业发展“十三五”规划》精神,根据《吉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(试行)》(吉教基字〔2012〕15号)规定,吉林省教育厅决定于2017年组织开展新一轮全省基础教育教研课题的滚动申报、立项和研究工作。具体要求如下:
一、申报课题范围及研究要求。省教育厅组织编制《吉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指南》(以下简称《课题指南》,见附件1),列出若干主要选题范围。申报者既可参考《课题指南》设计具体课题,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设计研究课题。教学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,应用对策研究要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。
二、申报材料相关要求。教研课题申报工作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,各级教研部门具体组织申报。课题申报者应如实填写《吉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申请·评审书》(以下简称《申报表》,见附件2),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一式三份,同时报电子版。县(市、区)所属单位的课题须将《申报表》上报至各县(市、区)教师进修学校(教研室),由县(市、区)统一上报至省教研室办公室;市(州)直属单位的课题须将《申报表》上报至各市(州)教育学院(教研室),由市(州)统一上报至省教研室办公室;中、省直中小学校的课题可将《申报表》直接上报至省教研室办公室。各级教研部门负责对课题申报材料进行审核,严格把关,并对《申报表》内容进行汇总,填写《申报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汇总表》(以下简称《汇总表》,见附件3),与申报材料一并于2017年4月30日前报至吉林省教育厅教研室办公室,逾期不予受理。
请各地认真结合我省及本地基础教育改革和学科教学的实际,组织好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的申报和实施工作。《管理办法》《课题指南》《申报表》《汇总表》可在“吉林省中小学教师研修网——教研信息化平台”(www.jljsyx.cn)下载。
附件:1.吉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指南(2017-2020)
2.吉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申请·评审书
3.申报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汇总表
吉林省教育厅
2017年2月28日
(联系人:赵霞,孔凡琴;电话:0431—81170168;电子邮箱:jlsjys2010@163.com;地址:长春市人民大街9199号;邮政编码:130022)
吉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2月28日印发
附件1 吉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指南(2017-2020).doc
附件2 吉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申请·评审书.doc |